配偶签申请案例分享———事实婚姻中未接解除的前婚姻关系

配偶签一直是澳洲移民的热点签证。从本周起,澳吉会为大家带来系列澳洲配偶永居签申请成功的案例,为大家讲解在申请配偶签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难题。本周将聚焦以事实婚姻为理由申请配偶永居签,但前一段婚姻关系尚未结束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应对处理。

       即使没有结婚,以事实婚姻为由,也可以申请澳洲配偶签。 此时,需要申请人与担保人的事实婚姻关系达到12个月以上,从两个人开始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计算,连续同居超12个月。

         在满足了共同生活12个月的要求外,是否一定要和前配偶解除了婚姻关系,才可以根据事实婚姻为理由递交配偶签证的申请呢?

       不少移民公司对此都给出了误导性的答案。通过今天的案例,向大家分享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如何应对。

         冯女士在中国与一名外籍人士结婚,并持学生陪读签证与外籍丈夫来澳。之后,两人分居,外籍丈夫返回原住国。

         冯女士后来遇到了现在的丈夫罗先生,罗先生是澳洲公民。虽然,两人已同居超过一年,但是冯女士并没有在法律上与外籍丈夫结束婚姻关系。尽管中国法院受理了冯女士的离婚申请,然而审理过程却非常缓慢。

       不久后,冯女士收到了移民局的签证取消信,告知冯女士因其外籍丈夫的签证已被取消,她也不能继续留在澳洲。 罗先生立即咨询了某家移民公司,却被告知冯女士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他是不能担保冯女士的。

        后经朋友介绍,罗先生找到了澳吉移民。移民律师在研究移民法相关规定后发现:事实婚姻的双方,如果和他人还保持婚姻状态,只要满足相关的条件,事实婚姻仍可以受到移民局的认可。

        据此,在澳吉移民律师的帮助下,冯女士准备好了完整的申请材料后,递交了冯女士和罗先生的境内配偶签,并最终成功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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