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无论是公民申请亦或是签证申请,皆需要申请人拥有良好的品行记录。
看到这里,关于“良好品行记录”,《澳洲公民法》针对这方面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范围。法庭和仲裁庭在评定“品行良好”这一情况时遵循的原则往往是从常理出发,也就是会考察一个人持续拥有的道德品质。相信很多朋友对这一概念的关注点都会放在考察过往是否有犯罪历史及相关记录(诸如:谋杀、贩毒及贩卖人口等重大犯罪记录,以及家暴、商场偷窃、违规/违法驾驶等不良记录)。
大家的想法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在这里需要向大家补充一条,即申请人的诚信度也在移民局的重点考察范围内。
申请人的诚信度体现在哪方面呢?
最基本、最直接的一点,便是考察申请人是否向相关部门如实提交了真实的信息。换句话说,如果申请人曾经未能如实提供真实信息,或是被判定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那么一旦被移民局核实,则将认定申请人拥有不良的品行纪录。
讲到这里将不得不提及一个容易被大家忽略,从而可能会导致大家在不经意期间向相关部门提供了非真实信息:Boarding Pass-入境旅客登记卡。
经常坐飞机的朋友们都了解,在每次的航班即将降落前,空乘人员都会为乘客们分发入境旅客登记卡,需要所有乘客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很多朋友通常都不会重视这一张小小的入境旅客登记卡,因而在填写信息方面也往往是匆匆随意填写了事。
在此需要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小瞧这一张不起眼的入境旅客登记卡,一定要仔细认真填写,尤其是关于犯罪记录相关信息,切记如实填写。因为移民局在审理申请资料的同时,还会重点考察申请人是否曾在其他渠道/平台提供过虚假信息。
下面将通过分析一则真实案例,来帮助大家更直观的了解上诉信息:
Brian和妻子在拿到澳洲PR身份后向移民局提交了公民申请,妻子的公民申请在按部就班地审理后成功通过审核,只待公民纸的签发;但是同一时间递交申请的Brian却没有收到审理决定,取而代之的是一封移民局发来的要求Brian就其不良品行记录做出解释的通知信。经了解,Brian曾在几年前有过一条家暴记录(法庭最终念在Brian是初犯且之前并未有相关犯罪记录,因而决定给其一个机会,只是做了相应罚款),而Brian在之后乘坐飞机出差的途中并未将该情况填写在入境旅客登记卡上。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无论之前的犯罪/违规/违法行为是否记录在册,都需要如实填写到入境旅客登记卡上,否则,该行为将被视为“不良品行”记录,从而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的签证/公民申请。
如果在非本意/非故意的情况下发生了与Brian类似的情况,亦不要慌张,尽快联系专业移民代理,尽量按照移民局的要求提交充分的证明资料进行解释即可,而通常情况下,移民局会要求提供以下类别的支持性文件:
- 申请人针对其产生不良品行记录的原因进行解释说明,并说明为何认定自己品行良好;
- 申请人如曾采取积极措施调节自身(如定期拜访并配合治疗专家等),可提供相应的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
- 申请人若积极参加和社区活动且表现良好,可以提供其他社区成员的支持性证词(该社区成员需要在证词中表明二人是如何认识的、认识多长时间、了解申请人的犯罪记录事实、申请人后续的积极表现、以及相信申请人的品行是良好的)
Tips:
- 法定声明要比简单的个人声明文件更为有力;
- 申请人的朋友/同事亦可以提供支持性证词
通过本期文章,衷心希望大家都能够正确认识到并重视如实提供正确/真实信息的重要性,从而避免在后续的签证&公民申请中产生任何障碍或置身于不利境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