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配偶签证申请中,主申请人的非移民家庭成员是否必须完成移民体检呢?
针对上述问题,首先应该明确的是“非移民家庭成员”在配偶签证申请中主要指代申请人的非移民子女
一般来讲,根据移民局相关条例,配偶签证申请中的每一名非移民家庭成员须满足澳洲公共利益准则4001,4002,4003及4004;另外除移民部长特批外,移民局有权要求每一名非移民家庭成员完成移民体检,以满足公共利益准则4007。
基于移民局第二条款,主申请人的配偶签证是否能够获批,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其家庭成员(移民局所要求完成移民体检的所有成员)是否均可以顺利通过健康评估,即采取“一人失败,全部失败”的原则。
然而,请!知!悉!
自2017年7月1日起,上述关于移民体检的相关政策已被相应调整,即,并非所有“非移民家庭成员”均需完成移民体检,简单来讲移民局针对这一要求设定了一定的标准/界定范围,以决定某位“非移民家庭成员”是否须完成移民体检:若移民部长/代表认定要求其完成移民体检是不合理的,则该“非移民家庭成员”无需完成移民体检。
遗憾的是,移民局针对该“不合理”的界定并没有清晰相近的定义参考。但是,在移民局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以及下列特定情况下,签证官有权要求该“非移民家庭成员”完成移民体检
- 该子女年纪尚轻:若其父母双方均选择移民澳洲,以至于在其所在护照国家无父母照料的情况;
- 该子女已成年但无法独立生活:无法自主完成日常生活安排且未对其安排好适合的长期的照料安排;
- 其所在国家处于长期的动乱和不安;
- 该成员曾因为被要求完成移民体检而申请从该签证申请中或过去其他类别的签证申请中撤销申请人身份的情况;
- 该成员过去曾未能通过移民体检的情况;
- 该成员曾因被怀疑入境澳洲真实目的而被拒签的情况;
- 签证官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该成员未来一定会移民澳洲的情况;
- ·····(移民局要求非移民家庭成员完成体检的情况包含、但并不仅限于上述情况)······
基于上述信息,我们基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若,申请人能够充分证明、或使得签证官信服,该非移民家庭成员确无移民澳洲的意向,且该成员的生活及各方面的的安排均已妥当,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可申请不参加移民体检。
Tips: 目前疫情的大环境影响,无论在哪个国家,完成移民体检均会面临一定的健康风险,该风险因素亦可告知签证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