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申请受到PIC4020条款限制是否意味着移民之路就此无望

诚信,是澳洲政府十分注重且会重点考察的层面,因此若在签证申请或公民申请中涉及任何欺诈行为将面临极高的风险。

申请中的欺诈行为,通常是指申请人为使自己满足签证申请的特定要求继而成功获批澳洲签证,从而伪造文件、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的、误导性的信息。即小见大,上述申请人在签证获批后有可能会犯下诸如走私、贩卖人口、贩毒或进行恐怖活动等罪行。

PIC4020条款(Public Interest Criterion 4020)旨在通过抑制或限制申请人在重要事项上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资料及信息的行为,进而大大提高签证申请的诚信度。除此之外,该条款亦要求申请人向移民官证实自己的身份。

PIC4020条款是移民条例 1944 中第4条款-公共利益准则之一。考虑到PIC4020条款亦是评判申请人是否能够获批签证的标准之一,除非该条款基于PIC4020(4)被豁免,申请人必须在满足PIC4020条款要求才有可能获批澳洲签证。然而,需要清楚的是,未满足PIC4020条款会导致签证被拒,但并不会导致现有签证被取消。

PIC4020条款涉及以下两个关键点:

  1. 涉及伪造文件、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欺诈行为
  2. 成功证实申请人的身份

如果澳洲移民局怀疑申请人在其申请中提供了虚假或误导性信息该怎么办?

若想成功打掉PIC4020条款,其关键取决于申请人上述行为的性质。比如说,申请人确实没有意识到自己提供了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而该行为的产生仅是因为误读了申请表格中的某个问题。

PIC4020经典案例回顾

曾有一位申请人委托移民代理代其办理澳洲签证申请。申请提交后签证官发现,所提交出生证明上的信息只有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及出生地与申请表格上一致,申请人父母的姓名拼写却全然不同。

针对上述情况,移民局发信要求申请人就此作出解释,而申请人在其解释中声称自己并没有出生证明,所提交的那份证明是其移民代理代其向相关部门申请所得。

移民官随后联系了该出生证明的签发机构以核实其合法效力,签发机构表明其能够并愿意提供移民代理提交的出生证明申请表格,用以证明对方所提交的申请中提供了申请人完全正确的信息,包括申请人父母姓名的正确拼写,但是由于其系统中共有两人姓名相同、且于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出生,故而在签发该出生证明时出现该失误。

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无论是申请人还是移民代理均未有意向移民局提供该错误的文件,但是要在这里提醒大家,申请人负有完全的责任来确保最终所有提交给移民局的信息及文件的准确性,即使该申请已委托给移民代理负责。

除上述情况外,如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曾因未满足该条款而导致其签证申请被拒,那么,若先前的拒签决定是发生在本次提交签证申请前、或在收到本次签证申请决定前3年内,则移民局本次亦可依据PIC4020条款拒签申请人所递交的签证申请。

PIC4020条款是否可以被豁免呢?

答案是肯定的!

若满足以下条件则PIC4020条款有可能被豁免:

  1. 存在会影响澳洲利益的迫不得已的情况;或
  2. 具有令人同情的或迫不得已的情况且其可能会影响澳洲公民、永居或和规格新西兰公民的利益;
  3. 能够证明该签证应该获批的合理性

操作流程

  1. 仔细阅读并分析移民局的质疑/怀疑理由以确定其是否有任何依据;
  2. 确定是否可就对方上述的质疑做出合理的解释;
  3. 尽可能寻求专业移民建议及服务以避免因PIC4020条款而拒签所导致的严重影响。

Tips: 若因提供虚假身份无法满足PIC4020条款且导致申请被拒,申请人极有可能会受到3-10年的入境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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