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疫情期间8503条款成功豁免案例

持续关注过我们文章的朋友们应该都已经对相关签证条款及其豁免规定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尤其是8503及8558等常见签证条款,在此一起和大家简单回顾一下:

8503条款:限定签证持有人不得在澳洲境内递交除保护签证外的任何签证申请

8558条款:限定签证持有人每18个月内在澳州境内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无论是什么原因,想要在澳洲境内完成续签的朋友们,首先要确定其前持有签证是否附有上述或类似条款(8503、8534、8535、8558)。若确实附有8503、8534或8535条款,则需先递交签证条款豁免申请,在条款被成功豁免后再递交境内续签申请。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则疫情期间8503条款豁免的成功案例:

案例中的汪女士于2018年年末获批了3年有效期的澳洲旅游签证(每次入境可停留12个月),该签证同时附有8503及8558签证条款。

汪女士在签证获批后于2019年分别入境澳洲2次探望自己子女(该子女为澳洲公民身份),第二次是于2019年11月份入境且计划将于2020年3月初离境(受到8558签证条款限制,汪女士在首次入境澳洲后的18个月内,其在澳洲境内的累计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65天)。

结果,因为COVID-19疫情的突然爆发,受到旅行禁令的限制,汪女士未能成功按计划离境澳洲,且其回国的航班一而再地被取消,眼看着其累计停留时间就要超过12个月的限制,并且受到8503条款的限制,又不能够在境内递交新的旅游签证申请,汪女士为此焦急不已,最终在朋友的介绍下,汪女士找到我们进行咨询。

经过详细了解,我们认为汪女士的情况满足8503签证条款的豁免条件,理由如下:

(Tips:在先前的文章中已经介绍过,移民局不会豁免8558签证条款;因此最保险的选择便是申请豁免8503签证条款)

  1. 汪女士入境澳洲是定期来看望其定居在澳洲的子女,持有真实、临时的入境意图;
  2. 汪女士有着良好的移民背景:无非法停留记录、无签证拒签及取消记录;
  3. 汪女士推迟离境计划、进一步于澳洲境内停留是受到疫情影响及旅行禁令的限制、是非自愿的;
  4. 汪女士一直有离境意向:继航班被取消后不断采取措施积极订购新的航班离境;
  5. 汪女士若选择离境澳洲前往中国附近的其他国家,则其将同样面临入境该目的国家的签证问题;
  6. 考虑到汪女士祖国境内的疫情形势,其女儿非常担忧母亲回国后的健康安全;
  7. 继续合法停留澳洲境内在现大环境下对于汪女士来讲是最稳妥的选择。
  8. ·····

最终,在全面综合地进行评估之后,移民局成功豁免了汪女士旅游签证的8503条款,允许其在境内递交新的旅游签证申请、继而继续在澳洲境内合法停留!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