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两种结果

在移民形势越来越严峻、审核要求越来越高的当下,成功移民澳洲已经成为了很多移民者遥不可及的梦想。

往往我们都深信移民局或仲裁庭会做出最公正、最正确的判决结果,所以在收到拒签决定书的时候往往不会去深究签证官或仲裁成员给出的审判依据,除了对于政府部门依赖的原因之外,还因为大家对于法律条款知识的欠缺导致自身无法确实对方给出的法律依据是否完全正确。而正是这一不予深究的行为,可能就是的您与移民机会擦身而过。

本期案例的Y先生为了更好地照顾自己的母亲,于今年9月份递交了境内照顾者签证(836类别)并且提供了数份文件资料支持其签证申请,从而表达出其有意愿并且能够为母亲提供持续的照料及全方面的看顾。Y先生的申请最终被拒绝,按照流程,Y先生选择项仲裁庭提起上诉,最终仲裁庭决定维持移民局的审理结果。该申请的两次被拒使得Y先生心灰意冷,并且深信自己无法获得该类签证,无法再陪伴并照顾自己年迈的母亲。于是Y先生决定寻找寻找移民代理重新为拟订其他的适合他、并且能够帮助他留在澳洲照顾母亲的移民途径。

一次机缘巧合使得Y先生看到了我公司的报纸广告,Y先生来到办公室与律师会面详谈,在交谈过程中,律师提出想要看一下Y先生之前的签证拒签信及仲裁庭的决定信,在看过两封信件后,律师建议Y先生向联邦巡回法庭进行上诉上诉原因是仲裁庭未能依据正确的移民条例审理该上诉申请。律师向Y先生做出如下解释:仲裁庭认定Y先生不符合“唯一照看者”的要求,因此决定维持原签证结果。但是事实上,836照顾者签证只需要申请人满足是“某一照看者”即可,因此仲裁庭的审判结果不应该成立。最终,Y先生按照律师的指导向联邦巡回法庭递交了上诉申请,最终胜诉。

大家要了解,移民局或是仲裁庭等政府部门是非常公正且公平的,但是因为案件数量众多,审理员在做出审判时也是有可能出现失误的,所以我们不要一味的只看判决结果而忽略了对判决依据的审视,当然,最好是能够获得专业人士的指导,进而最大范围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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