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邀要求
预申请打分类职业技术移民签证,申请人需先获得相关机构签发的职业评估报告,以证明申请人所具备的技能符合提名职业的相关要求。
职业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通常为3年,评估中有指定较短有效期的情况除外。
若申请人在2011年1月份之后申请过500学生签证且在澳洲境内学习,在向澳大利亚技术职业认证中心(Trades Recognition Australia, TRA)申请技工类职业评估的评估报告中,须注明申请人是否已通过工作准备计划( Job Ready Program )。
如果是基于申请人持有学生签证期间在澳大利亚境内所获得的文凭进行评估的,则该文凭须是通过学习注册课程所获得。
此外,评估机构可能会为同一职业的职业评估制定不同的标准。不同的职业评估标准体现了临居和永居签证的区别。
以下类别的职业评估适用于打分类GSM签证申请:
TRA认为成功获得移民职业评估(MSA)结果的申请人有与其提名职业所需的澳大利亚最低学历相当的文凭。
*医生和律师的特定情况
对于医生,移民局接受申请人的以下证据:
- 完全/无条件/普通医疗注册;或
- 有条件的专家注册——如果该注册允许该人员在其专业领域执业,则无需提供由相关评估机构或澳大利亚健康从业人员管理局颁发的进一步培训或监督证明来作为完全注册的证据。
对于事务律师和辩护律师,移民局接受申请人的以下证据:
- 通过相关州或领地评估机构的认证;或
- 通过州或领地最高法院的认证
州或领地最高法院的认证,表明申请人已被视为适合在该司法管辖区担任事务律师或辩护律师。申请人在收到邀请时必须仍在名单上。
*专业会员资格或注册不等同于职业评估
澳大利亚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证明(如澳大利亚管理学院的会员资格)本身只是一项资格评估,并不符合获邀职业的相关标准/条件。
*在澳大利亚获得的文凭进行职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