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第109条法规:“移民部长有权基于申请人提供的失实或伪造文件将其签证取消。”
包含以下行为:
- 在签证申请过程中或入境卡上提供失实信息
- 提供伪造文件
- 未能将自身状况的变动及时告知移民局
- 未能修正错误的回答
- 针对签证取消通知发出失实陈述
如果您的签证中出现失实或伪造行为,一经查实,您的签证就极有可能会被取消,所以在移民的道路上一定要“谨言慎行”,切勿提供与事实不符的信息或伪造信息,也务必要言行一致,切勿做出与所提供信息不相符的举措!
我公司近期便受理了一位客人的委托-向移民局申请恢复其已经被取消的PR身份。这位客人的案件是这样的:
委托人X先生在2011年末首次非法偷渡到澳大利亚,入境后向移民局递交了长达三页的陈述,请求移民局的庇护,在陈述中他详细说明了离开母国的原因,同时表示,若是回到母国,将会因宗教信仰而遭受到当地政府的迫害。最终,签证官决定批准他的签证申请,为其提供了庇护。本来故事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但是,X先生在获得PR身份不久后因某种原因便回到了其母国并在哪里居住长达三年之久···于2017年,X先生收到了来自移民局的告知书,表示政府计划取消其永居身份,撤回对其的庇护,同时也允许他对其自身的行为进行书面解释。
澳洲政府的这一决定不难理解,既已向澳洲政府寻求了庇护,同时表明其在母国寻求不到庇护并存在生命威胁,但是却在拿到PR身份后回到自己“危险重重”的母国,X先生的这一举措使得移民局有理由相信其在签证申请过程提供了失实信息。
因X先生自身没有任何法律背景,在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援助的情况下单单从情感及事件上向移民局进行了陈述及解释,在其提供的书面文件中未能提供有利的、条理清晰法律依据及观点,于2018年初,其庇护签被取消,成为了非法居民。
针对签证被取消的裁定,X先生向仲裁庭提出了诉讼,并委托我公司我们代理其上诉申请!
众所周知,一切案件的审理均是基于法律法规依据的,如果在向移民局做出解释时能有经验丰富的移民代理从旁协助准备资料,使得陈述条理清晰,辩护中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力据,那么相信最终的结果也会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