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钟带您了解Request Letter 及 Section 57 Natural Justice Letter的区别

申请过澳洲签证或是打算申请的朋友大概率都收到过移民局发来的Request Letter,部分朋友可能还收到过名为Section 57 Natural Justice Letter的通知,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Request Letter是什么?

俗称“补料信”,移民局在收到大家的签证申请后会根据已提交的材料判定是否有其他应提供但还未提供的材料来支持本申请,亦或是根据签证申请的相关要求判定申请人是否需要完成移民局体检。如存在上述需要,签证官一般会通过邮件形式给申请人或其移民代理发送一封或多封Request Letter,即补料信。另外,补料信中所规定的时间通常为28天,极少数情况下亦会给出70天的准备时间,具体需要以收到的补料信中的信息为准。

Section 57 Natural Justice Letter是什么?

根据移民法1958 Section.57,如果签证官发现或合理怀疑申请人提供了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亦或是伪造性文件,或者在其对比系统内已有的信息及材料后发现申请人在此次申请所递交的材料或提供的信息与之前签证申请所提供的不一致,签证官便可能会因此做出拒签决定,但在给出拒签结果之前,签证官通常会以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或其移民代理,允许其在规定时间内对存疑的信息或材料进行解释说明。

简单来说,我们可以认为它是一种”预拒签通知“,因为移民局在认为申请中存在不实信息或文件从而打算做出拒签决定前,一般会发这样一封信给申请人,也是给对方一个申辩的机会,允许其就存疑部分做出解释。移民局通常会给出28天的期限来让申请人进行回复或提供新的信息或文件。当申请人给出的解释无法被接受或未能在限定期限内回复,签证官将有可能会基于现有信息及文件做出最终的审理决定。

一般来讲,大家所递交的签证申请并不会马上分配到签证官,尤其是家庭团聚类签证,如父母签证子女签证照顾者签证等,因每个财年的配额有限,且每年所递交的签证申请数量众多,此类签证申请的排队等待时间较长。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这类申请一旦收到上述两类通知,即意味着该申请已被分配到签证官,所以Request Letter及Natural Justice Letter可以被看做是签证申请开始被审理的一个信号。故一定要定期查看邮箱,不要错过移民局的通知,因为若未能在移民局的规定时间内做出相应答复,签证官将有权基于现有材料及信息对该申请做出最终的审理结果。

最后,根据最近我司收到的各类签证申请的补料通知情况来看,包括家庭团聚类签证在内的大多数签证类别,其申请或多或少均有被加速审理的趋势;此外,众所周知,一旦进入新财年,移民局将极有可能上调各类签证的政府申请费用,故希望有办理签证申请需求的朋友们能够抓住机会,在政府上调费用前成功递交签证申请,尽快拿到澳洲身份!

澳吉提醒您,如签证申请中遇到任何不确定的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尽快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和建议,以帮您争取到最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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