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过澳洲签证或是打算申请的朋友可能收到过或是听过Section 57 Natural Justice Letter,可Section 57 Natural Justice Letter到底是什么呢?相信通过本篇文章的介绍可以让大家对其有更为具象化的了解。
Section 57 Natural Justice Letter是什么?
根据移民法1958 Section.57,如果签证官发现或合理怀疑申请人提供了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亦或是伪造性文件,或者在其对比系统内已有的信息及材料后发现申请人在此次申请所递交的材料或提供的信息与之前签证申请所提供的不一致,签证官可能会因此做出拒签决定,但在给出拒签结果之前,签证官会以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允许其对存疑的信息或材料进行解释。
简单来说,我们可以认为它是一种”预拒签通知“,因为移民局在认为申请中存在不实信息或文件从而打算做出拒签决定前,一般会发这样一封信给申请人,也是给对方一个申辩的机会,允许其就存疑部分做出解释。移民局通常会给出28天的期限来让申请人进行回复或提供新的信息或文件。当申请人给出的解释无法被接受或未能在限定期限内回复,签证官将有可能会基于现有信息及文件做出最终的审理决定。
收到S57 Natural Justice Letter后应如何正确应对
如收到移民局发来的Natural Justice Letter,切记要谨慎对待,不可盲目应对,尽量避免因提交过多不必要的材料、或是做出不相关的解释,从而使自己陷于更为不利的处境。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移民代理协助您在规定期限内正确且合理地答复移民局,以期能够顺利下签。
以下通过一则案例帮助大家快速理解Natural Justice Letter。
近日,某客户收到了一封移民局发来的Natural Justice Letter,信中称申请人所提交的出生证明系伪造的,移民局对该文件的真实性存疑。但代理在与申请人沟通后得知,申请人出生证明是多年前办理的,且其并不知道该文件是伪造的。
在了解的事情的原委后,代理向移民局进行了如下解释说明:申请人本人并不知道该文件是伪造的,其在将该文件提交给移民局之前甚至还曾去相关机构做了公证及翻译。此外,同时针对如申请人的签证不被批准,这对其在澳大利亚的家属来讲将产生的影响对签证官做了阐述说明。
澳吉提醒您,如签证申请中遇到任何不确定的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尽快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和建议,以帮您争取到最理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