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澳洲子女签证微视角-实操案例解析(子类别:101&802)

在上周的文章中,相信大家在理论层面已经对该类签证申请有较为深入的理解,今天,我们将以一则实际案例来具体分析,帮助大家更为直观地了解澳洲子女签证申请。

案例回顾:

Cindy持有澳洲永居身份,先后共有过3段婚史,与同为澳洲PR的现任丈夫Paul共同孕有一个孩子Jack,且双方都仅有这一个子女。Cindy与Paul婚后感情非常好,后Cindy在怀孕后经过与丈夫沟通,决定离境回到家人身边待产,以便受到更为稳妥的看顾,而Paul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则继续留在澳洲工作。

十月怀胎,Cindy在境外顺利产下孩子Jack后便带着孩子回到澳洲与丈夫团聚,且在入境后作为担保人为Jack递交了澳洲子女签证申请。

在申请递交后不久,移民局按照签证基本流程发来了补料通知,要求Cindy作为担保人提交品行证明文件;未曾想到的是,就在其按要求成功提交补料文件后不久,移民局再次通过邮件形式联系了Cindy,要求就其品行记录作出解释并提共支持性文件。

原来,Cindy在其第二段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曾与当时的配偶发生口角且闹到了警局,因为当时年轻气盛,性格也比较强势,Cindy在争吵中没有控制住自己而与对方发生了肢体冲突,最终该段经历被记录在案。

正是因为该段经历,Cindy对自己的行为和性格上的缺点进行了深刻反思,而后做了很大改变,亦学会了无论发生任何事情都会与身边的家人或朋友多沟通,多交流。

而后在工作中,Cindy结识了现任丈夫Paul,并在交往中发现无论在情感方面、工作方面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双方都非常契合,经过稳定长期的交往磨合后,双方决定步入婚姻的殿堂,组建共同的小家庭。

Cindy曾一度认为,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自己也吸取了经验教训,所以应该不会对自己未来的生活有任何影响,未曾想到时隔多年,这段经历就影响到了在孩子的签证申请······

案例分析:

  1. 基于Cindy 的上述案例,首先可以得到印证的是:“成功提交签证申请”仅意为着成功将申请加入到移民局系统中进行排队,并不意味着移民局对该签证申请审核的终止;
  2. 其次,移民局针对澳洲子女签证申请,确实会重点审核担保人的品行记录情况,其做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评估该申请是否满足PIC 4018的要求(即:签证的获批是否是对该女最为有利的结果);
  3. 除此之外,因为担保人为申请人的母亲,仅需在申请中提交怀孕及分娩相关证明文件,不涉及到DNA检测(假设担保人为孩子的父亲一方,移民局若对其父子/父女关系存疑时,是可能要求完成DNA检测的,须特殊案例特殊分析);
  4. 针对上述Cindy的案例中所收到的第二封补料通知,正确/专业做法,是在期限内尽可能充分地向移民局提交支持性证明文件,其中关于文件的性质,须清楚的是,越是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就越能被移民局所采纳,如关于Cindy该段记录的法庭文件(court order、court notice)、当时在警察局做的笔录(police facts sheets)、相关判决文件书(如适用)、专业心理医生对整个家庭情况及子女对父/母亲情感依附的评估报告等等;除此之外,若是可以,还可以向移民局提交身边亲朋好友及同事邻居等对担保人的品行情况自愿签署的支持性声明(该类文件仅可作为辅助性证明文件);
  5. 最后须了解,移民局针对每一封补料通知都会设有相应期限,通常为28天;针对补料通知,申请人及担保人一定要积极配合补充资料,若是存在合理原因导致无法在期限内提交补充资料,须向移民局申请延期;如若移民局逾期未能收到文件或是延期申请,对方是有权基于现有信息及文件,直接对该签证申请作出相应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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