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拿到PR签证后仍希望自由出入境的小伙伴们对于居民返程签证一定都不陌生。
众所周知,即便获得了PR签证,若在永居签证批准的出入境许可到期后离境澳洲,签证持有人将无法以其永居身份再次入境澳洲。
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最为稳妥的做法,是签证持有人在其PR签证的出入境许可到期前主动递交PR续签申请,即居民返程签证(子类别155),待155签证申请获批后再行出境;
若签证持有人因某种原因未能在其出入境许可到期前完成PR续签且需要离境,则其需要在离境后递交155签证申请,待其获批后方可再次入境澳洲,如此才能有效规避PR签证被取消的风险。
答案:既容易、又不容易······
知识点小课堂开课啦:
签证持有人申请PR续签(155签证申请)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满足不同条件将获批不同长度的出入境许可:
1. 在过去5年中以PR身份在澳居住满2年(730天),将获批为期5年出入境许可的居民返程签证。
2. 在过去5年中以PR身份在澳居住不满2年,但能够证明与澳洲有实质性联系且该种联系能够使澳洲/澳洲政府获益,将获批为期1年出入境许可的居民返程签证。
由此可见,对于一部分小伙伴们而言,只需要满足在规定时间内在澳洲住过一定的时间即可获批该类签证;
而该要求对于其他未能满足居住要求的小伙伴们而言就不太那么友好了~需要证明自己在境外也与澳洲保证着紧密关系,并且有着充足的证据!
注:这里所指的“紧密关系”,移民局的具体规定为能证明自己与澳洲在生意关系、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存在的实质性的联系。
近期受理了一例案件,客户John先生在获得澳洲PR身份后由于学业及家庭原因长期居住在澳洲境外,在PR获批后的5年时间内远不能满足2年的居住要求,不仅如此,由于家人病重,John先生在完成学业后留在Z国全身心照料家人,更因对于澳洲法律法规的不熟悉,最终未能在其PR出入境许可到期前及时完成签证续签······
在大家看来,John先生可能将就此失去其澳洲PR身份。
然而,我们最终成功为John先生拿到了新的居民返程签证(子类别155)!
这是如何做到的呢?
其次,John先生在我们的协助下准备了充分及有利的材料,证明他的情况是满足“存在不可控制因素”这一条件的:过去5年内在Z国的学业证明,以及其需要被照料家人的医生诊断及相关文件;
最后,也是较为重要的一点,由于出色的学业成绩,John先生成功获得澳洲学府的博士录取通知书。
基于上述三点事实,我们以其为完成博士学业作为与澳洲“紧密联系”的基线,向移民局提出申请,充足分析阐述了John先生的详细情况及申请依据。
最终,移民局采纳该观点及所提交的文件,批准了John先生的居民返程签证申请!
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即便已经拿到永居签证,任何小的延误或失误都将有可能对已有签证造成不良的影响。澳洲永久居民在其五年出入境许可到期之后,对于既不想失去本国国籍又想享有自由往返澳洲权利的朋友们来讲,充分了解并理解何如申请155/157居民返程签证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