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关系

什么是事实婚姻?

符合以下所有情况的伴侣关系属于事实婚姻关系(De Facto Relationship):

  • 双方并未注册结婚
  • 关系是真实持久的
  • 共同生活,或仅暂时分居两地
  • 双方无血缘关系

通常,在申请配偶类签证之前,事实婚姻关系须已存在满12个月。约会或网上相处时间可能不能算入事实婚姻关系存续期。

哪些情况下事实婚姻存续至少12个月的要求是可以豁免的呢?

  1. 可以证明由于令人信服或值得同情因素的存在,申请人应当获批配偶类签证。
  2. 担保人持有或曾持有保护签,且申请人与担保人的事实关系在移民局批准担保人保护签之前就已存在,并且担保人在其保护签获批之前已告知移民局其与申请人的事实婚姻关系。
  3. 申请人和担保人向澳大利亚当局登记了二人的事实婚姻关系。

提示:配偶类签证审理过程中若发生申请人和担保人关系破裂或担保人去世的情况,申请人仍有可能获批该类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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