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AAT上庭申请的流程为:提交上诉申请 – 补充资料及信息 – 出庭 – 等待仲裁结果。
近期,我公司帮助一位处于仲裁庭阶段的客户(提名公司),在不需要其出庭的情况下成功拿到了曾经被拒的公司提名资格!
该提名公司为一家餐饮公司(餐厅),该公司曾为其员工的457签证提供雇主担保, 但在公司的提名申请递交后,相关部门针对457签证出台了一项担保限制,该提名公司的提名申请也因此遭到拒签。该项担保限制适用于‘只提供有限服务的餐厅或饮食供应商’,而受该项担保限制的餐厅或是饮食供应商在担保下列职位时会受到限制:厨师、主厨、咖啡厅经理以及饭店经理。
这里给大家普及一下,上述提及的“只提供有限服务的餐厅或饮食提供商”包括:
- 快餐服务或外卖服务商;
- 快餐店;
- 提供有限食物的酒吧;
- 提供有限服务的咖啡馆,包括咖啡店或购物中心咖啡馆;
- 提供有限服务的披萨餐厅。
我们客户的公司恰巧是一家餐厅,但是其提供的服务为全套餐饮服务,所以它并不属于“只提供有限服务餐厅”。
而移民局在审理过程中误以为这是一家经营“快餐”的餐厅并因此拒绝了该公司的提名申请。
由于提名员工在该餐厅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该员工的签证无法获批,该餐厅将会承担很大的损失。
在详细了解了情况之后,我公司代理按部就班地协助提名公司递交了上诉申请,除此之外更是指导该提名公司准备并提供了大量支持性证明文件,同时向仲裁庭提交了一份意见书,详述了移民局的裁定与事实不符的理由,表示该提名餐厅的性质并非‘只提供有限服务的餐厅’(同时附上了餐厅的相关图片做辅助);并明确阐述了提名员工的工作对该餐厅的重要性(同时附上了提名员工的详细职位描述)。
仲裁庭接受了我们代理的意见书,重新了解并核实了提名公司的业务性质以及提名员工的工作性质,继而裁定该提名申请不属于该“担保限制”的范畴。最终,仲裁庭在没有按正常程序安排出庭的情况下将该被拒的提名申请发回移民局重新审理,该提名公司最终也成功拿到了这“迟来”的提名资格。